【标准说明】 | 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辖区内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数据记录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试 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对深圳市辖区内配备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的M和N类车辆开展自动驾驶数据的记 录和存储工作。注1: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文件中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简称为“自动驾驶数据记录 系统”。注2:M类车辆是指至少有4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N类车辆是指至少有4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 车辆。 |
【标准号】 | DB4403/T 357-2023 |
【中文标准名称】 |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技术 要求 |
【英文标准名称】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automated driving data storage system for intelligent and connected vehicles |
【发布日期】 | 2023/8/22 |
【实施日期】 | 2023/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