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文阐述了编制本规范的目的,其目的在于为适应北京市建筑弱电工程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需要,有效地规范建筑弱电工程的施工与管理、工程质量检测与验收的实施,并持续提升工程实施质量。本地方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诸如办公、商业、文化、体育、医院、学校、交通、住宅和工矿企业等公共建筑、民用建筑、通用工业建筑的建筑弱电工程信息化建设,用有效规范建筑弱电工程施工和验收的实施。建筑弱电工程的方案论证、招标投标、工程咨询等可参照执行。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和《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及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规范》DB11/T143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配套使用。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