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为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本条为本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是针对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隧道、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名胜古迹以及其他建(构)筑物的景观照明工程。本条为本标准与其他相关标准的关系。T/CEMA22—2021373基本规定3.1.1各城市景观照明建设管理对景观照明运行维护技术做了一些相应的要求,景观照明运行维护应能做到集中控制、维护及时、安全节能。3.1.2本条规定景观照明运行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不得妨碍城市公共设施功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景观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规定,并与城市空间环境相协调。3.1.3本条规定运维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标准。白天送电对景观照明设施进行检修应经批准后进行。3.1.4本条规定运行控制系统与第三方的信息互通时,应有具有安全手段。T/CEMA22—2021384设施维护内容4.1一般规定4.1.1为保证景观照明效果,本条规定景观照明的亮灯率和景观照明的设施综合完好率。4.1.2本条规定景观照明设施维修分类,包括日常巡查、定期巡查、应急维护和专项维护。通过巡查及时掌握照明设施运行状态,确保景观照明的正常运行。日常巡查为每日常规巡查,定期巡查为每月、每季度或其他定期进行的巡查。4.1.3为保证景观照明设施的维修换新后,维修效果与原效果一致,如同型号产品无法提供,导致维修效果与原效果不一致时,应经产权单位同意。4.1.4本条规定为了规范维修人员应持证上岗,保障维修人员安全应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4.1.5为确保维修现场的安全,制定本条规定。4.2维护内容4.2.1~4.2.4规定日常巡查、定期巡查、应急维护和专项维护中应包括的内容。4.3维修期限4.3.1~4.3.6规定景观照明设施发生故障后,到达现场的时限、故障修复时限以及故障处理及时率的要求。T/CEMA22—2021395设施维护要求5.1一般规定5.1.1配电箱(柜)、钢灯杆等电气外露金属部分设置必要的防护可以避免施工维修人员和行人误触有点设备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本条提到的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接地电阻应符合相应规定,可以有效地防止在电气装置的绝缘部分破坏时造成人身触电事故。5.1.2景观照明设施内、外标志,标志牌应齐全、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晰、完整无缺可以指导维护人员进行维护,节省维护时间和提高准确定。5.2配电设施系统5.2.1规定了配电设施外观、内部电气元件、导线、绝缘件、标识、接地等设备在维护过程中的要求。5.2.2规定了刀开关在维护过程中的要求。5.2.3规定了熔断器维护时的要求。5.2.4规定了负荷断路开关维护时的要求。5.3电缆管线5.3.1本条规定供电线路所涉及到的电缆沟、电缆井、电缆管以及电缆桥架等相关设备外观的维护要求。5.3.2规定了工作井及工作井内设施的维护要求。5.3.3规定了建(构)筑物上电缆桥架的维护要求。5.3.4本条规定建(构)筑物上电缆保护管线维护应符合的规定供,电缆是景观照明的电力供应主线,维护时应注意巡查供电电缆连接处、护套等易出现故障处。5.3.5对于水边和水下电缆在维护时应加强巡查,设置警示牌,在T/CEMA22—202140维护更换时应安装漏电保护措施,水下电缆应整根更换,以防止因接线问题导致漏电。水下灯应采用低压安全电压,低压大电流供电会影响到线路的压降,更换时应计算好每条线路末端的压降,提前留好冗余;5.3.7其他敷设电缆管线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