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确立了社会上个人来访者到心理咨询机构接受心理咨询服务的程序,并规定了基本原则、心理咨询流程、预约分诊、初始访谈、心理咨询的实施、效果评估、结束咨询阶段的指示,以及上述阶段间的转换条件,描述了追溯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陕西省心理咨询师协会的心理咨询机构对其心理咨询服务过程的实施和管理。